Monday, July 10, 2006

可以選擇的話,千萬不要發熱.

固然,發熱的後遺症可大可小;可是發熱的過程一點也不好受.

星期四四點許,精神開始差起來,最初還只道是世界盃四強賽+下午沒有咖啡到肚的影響.過了不久,身體愈來愈不舒服.挨到六時多,終於支持不住,跟在一旁的小兄弟豎白旗.

剛發熱的身體狀態又是討厭,是不舒服,但又說不出怎樣不舒服,暈又不是暈,頭痛又不是頭痛.背靠在地鐵車門旁的玻璃屏,面容扭曲,體內像中了蠱毒一樣.忍耐力不足的話,真會像謝遜一樣,對着一眾下班打工仔大放獅哮功.

之後,從晚上七時半到星期六上午九時半,除了用於如廁的不足一小時外,其餘的時間均處於昏睡狀態.

原來真的可以睡這麼久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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