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20, 2008

從前有個小胖子,中學的時候,最要他的命的考試項目之一,乃是體育科中的跑步.

要求十分簡單,只是十二分鐘內完成一哩(約一千六百米)的路程.考試一般於維多利亞公園進行,先在緩跑徑外跑四百米,再進入緩路徑跑兩圈.

要命的是,他往往是包尾大幡,不知怎的,有時還比更胖的同學跑得慢.每一次還沒有跑了三分之一的路程便已經氣喘如牛,剩下的只好步行了事;而且,大槪是因為患有扁平足的關係(當時還不知道其影響),每一次跑完之後,腳跟部份往往會痛上幾天.自此,這個小胖子對跑步避之則吉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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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後,這個昔日的小胖子,突然清減不少,本着志在參與的心態,參加了這一場路程比從前體育科考試長差不多十倍的長跑比賽.

他現在回想當天的情況,發覺他除了還記得邊跑邊聽着預先編好的連串快歌(作自我打氣之用)、眼跟雙腿緊密配合,遇人過人(像菜九上身)、鬚子長得像蜂蜜瓶上那被蜜蜂緊纏的頭像,而又赤祼上身的老伯參賽者、完成東區走廊後急轉彎上大坑道天橋,以及在轉入最後直路後,眼中除了看到在遠處的終點外,其餘的事物猶如賽車動畫般被光芒掩蓋之外,比賽途中經過甚麼地方,看到甚麼人(老怕參賽者除外),悉數記不起來-大槪當時視覺神經跟負責記憶的部份暫時停止運作了吧?

雖說這段賽道比之前的容易,當作為debut之作,這個成績還不太失禮-可別忘記,曾幾何時跑步是他的天敵!

(#1664)

1 Comments:

Blogger Manning Fat said...

呢個成績直頭係近啦

激死, 飲恨俾你添... :p

11:36 A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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